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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过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拆迁补偿 2024-03-11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地拆迁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注意主体是否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注意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注意是否约定违约责任;注意履行程序是否合法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农民被征地有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土地补偿费。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土地的补偿费是直接补偿给村集体的;
    2、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
    住宅补偿肯定是直接补偿给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如果涉及到产权置换的,那么应给予安置补助费;
    3、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主要是指土地上农作物或经济作物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征收土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标准由市、县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4、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 法律分析:征地拆迁纠纷解决办法: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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