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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兄妹纠纷怎么处理?

拆迁补偿 2024-03-11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纠纷解决方式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承租人的兄妹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可以分割获得的拆迁款。拆迁补偿以人口和房屋面积两相结合的科学方式综合考虑计算,按户补偿时以房地产权证登记为标准计算人口。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承租人的拆迁款兄妹属于房屋所有权人的可以分割。拆迁补偿以人口和房屋面积两相结合的科学方式综合考虑计算,按户补偿时以房地产权证登记为标准计算人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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