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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买的是农村养老保险,现在在公司在买社保,那我以前的养老保险是不是要去吧停了

保险纠纷 2019-05-23 18: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交社保,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就可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我国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均应当未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和按时给劳动者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按时发放工资和购买社会保险的,则劳动者可以依法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只要求单位交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接去社保
    因为单位不缴纳社保而辞职,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单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没有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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