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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能够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离婚赔偿 2024-03-11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我国婚姻法中没有关于青春损失费的相关规定,如果以青春损失费为由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法院一般都是不支持的。
    2、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损害赔偿金限于四种情况,分别为: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离婚;
    (3)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时不可以要青春损失费,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该费用进行规定,该请求非法。
    离婚时,可以请求的经济补偿和赔偿只有:
    1、离婚经济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离婚经济帮助。
    根据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时不能要求对方赔偿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但是如果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另一方如果没有过错,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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