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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医疗过失要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3-11 2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方式是:
    1、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处理:该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1、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
    (1)患者死亡;
    (2)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以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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