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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合同不成立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3-12 1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
    1、一人自行签订的;
    2、双方所表达的意思不一致没有形成要约、承诺的;
    3、合同客体不确定的;
    4、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批准、办理登记手续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
    1、只有一人自行订立的;
    2、当事人就合同内容未达成一致要约、承诺的;
    3、合同主权利义务内容不确定的;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未按照法定方法订立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主要包括:
    1、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2、当事人就合同内容未达成一致要约、承诺的;
    3、合同主权利义务内容不确定的;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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