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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人叫人打我,别人先动手,我自卫用刀砍了他,谁负责呢?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13 0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别人先动手打人的,可以进行适当的自卫,合理的自卫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如果自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对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报警处理,具体要看情况而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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