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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存单又丢了一张,但日期是2020年,利息不对。我该怎么办?

知识产权保护 2024-03-13 0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确定利息损失的起算点为,如果约定了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按约定的期限计算;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时间不满一年的,为返还借款时,借款时间一年以上的,利息需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部分与借款一并返还。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 最后还款日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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