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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的共同还款人是我父母的房产证,这是我的名字,抵押贷款总是由我父母偿还。如果我结婚几年后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13 07: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的财产贷款买房的,在婚前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虽然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但是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财产。但是可以要求对方将自己偿还贷款的那一份予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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