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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公楼和单位家属楼在同一个院子里,院子的产权属于单位。居民有停车的权利吗?根据什么法律法规?

小区物权 2024-03-13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属于全体业主共享所有权,而拆除围墙后,非小区人员进入小区,并使用小区道路,就是对业主物权的侵犯。
  • 小区内车库的物权归属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物权法规定,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确定车库的产权归属。
  • 小区的停车位所有权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断。首先要以建筑用地的规划许可证来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内的,那么该停车位就属于小区所有。但是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外的,那么就该停车位就属于市政所有。然后还需要判断是否为业主共同所有,还是归属于开发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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