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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构成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刑事辩护 2024-03-13 17: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情况是怎么回事
  •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构成: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2、客体是境外的各种固体废物;
    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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