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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1000块钱3年了不还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4-03-14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采取协商和解的方式追讨债务。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 起诉追讨债务的,主要有以下的流程: 1、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或对方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 2、向法院提交诉状立案。
  • 法律分析: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或者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讨债。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惜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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