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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股东可以要求重新查账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3-14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公司章程办理
  • 你好,股东行使知情权,要求核实账务,应当提出申请,核实完毕后,应当签订确认。确认后不应当被推翻,除非有没有查到的账务出现
  • 行使股东查账权的方式: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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