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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判决书下来上面写了没收但是手机是我刚买的生活所用我还能要回来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3-16 0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找抓捕部门要回
  • 您好,可以协商退还的!
  • 法律分析:可以要回来。如果有证据,可以写诉状,拿双方的身份证和证据复印件,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的。如果胜诉,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想要财产,法院将帮助原告取回。
    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一年前,报告当前和一年内的财产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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