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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套房子想转让给儿子,丈夫去世了,他的母亲还活着,xx局告诉她母亲放弃继承她的份额,我可以给儿子,我的岳母已经死了,住在乡镇,如何公证

遗产继承 2024-03-16 09: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不动产分配协议、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也可以提交公证材料或者有效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规定,转让登记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不动产继承:公证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申请人凭《继承权公共证书》申请房屋转让登记;诉讼继承。继承人协商不成或者未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法院判决调解后,申请人应当持法院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转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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