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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农村自建房但无房产证,2007年曾有两笔建房贷款,共计5万。现在要买房,算不算首套房?银行说曾经有过建房贷款,不能算首套房了,是这样吗?我有农村自建房但无房产证,2007年曾有两笔建房贷款,银行说曾经有过建房贷款,是这样吗?

银行 2019-06-01 15: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自建房贷款如何办理,  农村建房贷款是用于县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于建造房屋而发放的贷款。  农村自建房贷款对象及条件:  年处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  申请农村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二)、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三)、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  
    (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申请农村建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居民户籍证明及借款人的结(离)婚证明。  
    (二)建房贷款的用途证明材料。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抵(质)押物产权等有效证明材料等。  
    (四)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  农村自建房贷款额度:  农村建房贷款的额度应根据自有经营情况、收入水平、信用程度等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建房资金总额的50%。  农村自建房贷款期限:  农村建房贷款的期限应当根据借款人的自身经营情况、收入来源等合理确定,原则上控制在五年以内。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指导利率,信用社有权根据借款人情况对贷款利率进行上浮或下调。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
    0.9倍,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
    2.3倍。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贷款买房的种类和注意事项  贷款买房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办理购房贷款的注意事项:  
    (一)选择合理的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是不能更改的。因此购房者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己收入的稳定性和数额,确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避免有能力还却增加不必要的还款期数或者没能力还月供压力太大。  
    (二)保证提供真实的资料,增加信用。申请个人贷款时,银行会要求提供经济收入证明。提醒购房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供真实的收入、职业、经济证明。如果为了买房提供虚假的收入证明,一旦还不上贷款,不仅要承担购房不成的违约责任,银行审查后发现资料不真实,会降低信用度,造成以后贷款困难。  
    (三)按月还款,避免不必要的利息。贷款办成以后,一般要在一个月之内按照约定的数额把首期还款额存入账户以供银行扣款。如果账户上余额不足,银行会在下次划账时扣一定的利息,所以提醒购房者最好设置提醒,保证银行划账顺利,避免不必要的利息损失。  
    (四)退房别忘解除贷款合同。贷款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与购房合同是独立存在的两个不同的合同,如果购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或因个人原因解除了,不表示贷款合同也解除了,购房者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除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偿还剩余贷款的本息。具体如何解除贷款合同还要看解除购房合同的原因,但无论哪种原因,贷款合同都不会自动解除。  以上是办理购房贷款的注意事项,另外还要注意提供给银行的地址要准确,万一利率变化银行能够通知您,搬家后要去银行变更地址、电话。购买期房一般是开发商帮您办理按揭,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或者二手房,还要注意考虑选择哪家银行更适合自己更容易批下贷款,更方便自己还款等等。
  • 办理农村宅基地房产证,需要准备如下资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二、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如何办理,办理的流程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七)发证。
  •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立定事项是否有效,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立定事项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互相返还财产外,应由过错方承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  如果你和房主签定的是《鉴证合同》,该合同所涉及的内容如果含有逃避税收或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都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如果合同期长,容易出现问题。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是指因订立无效(可撤销)合同所受到的损失,属于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这种损失赔偿包括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如返还财产所需要的运输费用、劳务费等开支。无效合同的损失不同于有效合同的违约损失,在违约损失中,可得利益属于损失的范围,而无效合同本来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能据此获得预期的利益,因而不存在预期利益问题。  
    二、购房者应该如何处理户口问题呢  首先,了解户籍政策。无论是买还是卖二手房,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应该明白目前的户籍政策。户口的落定是应该有固体地址的,也就是说必须有可以落户的固定物业。所以如果卖方想把房子卖了,那就得考虑户口应该迁去哪里,而买房则应该清楚,在卖方将户口迁出之前,自己是没有办法将户口迁入该房产的。  其次,预先调查核实。在了解了现行户籍政策之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最好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虽承诺无户口落在该物业,但仍应到派出所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则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少数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有欺骗行为。  最后,应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条款。
  • 农村小产权房有房产证吗?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规定,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 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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