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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只有车辆损失。另一方的保险公司代位赔偿,并在没有通知我确定损失和签字的情况下修理了车辆。现在如果我被要求通过大电话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18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发生交通事故若刚好是在保险赔偿范围内,可以申请保险公司作出相应理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当证明保险公司需对事故进行理赔时,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以下证明或单据:在有效期内的保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经过年检合格的被保险车辆行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此驾驶证必须经过年审合格并确定在准驾车型范围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应的事故证明;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清单以及有关的费用单据
  • 车祸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流程:如果是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如果发生双方事故,我方全责,那么就要报案并让对方前往我方的保险公司或定损中心定损,然后各自修车,等待对方提供维修清单和发票后进行赔偿。如果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人首先应报案并立刻把伤者送入医院救治。最重要的是,把医院开的各种票据保存好,以便进行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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