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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目前我这里的情况是这样的,他已经结婚了,但是跟我在一起隐瞒他结婚的事实,从我这里已各种理由借口骗走接近30万,时隔半年多,我找他写了借条,但目前他以各种理由拖欠,拒不还钱,我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警察说这是民间借贷不属于诈骗,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谢谢。他已经结婚了,拒不还钱,警察说这是民间借贷不属于诈骗,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债权债务 2019-04-16 21: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分的,要确定好到底是诈骗还是民间借贷纠纷。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是公私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
    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 1、民间借贷中,应当使用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
    2、借条是指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凭据,简称借条。借条的法律效力简单明了,即某人向某人借取款项的事实情况。除数额较大的情形外,借条本身就是法律关系的全部证明,一般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款的资金来源的。
    3、欠条是拖欠款项的凭据,只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拖欠款项的关系,至于是拖欠的什么款项,债权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否则,法院会认为欠款缺乏基础法律关系的支持,不认可欠条的法律效力。

  • 1、民间借贷不管多少,只要没有诈骗行为,就不能算为诈骗。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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