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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个16岁以下的孩子,被16岁以下18岁的人殴打。我没有还手。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19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民事赔偿责任:殴打行为导致未成年儿童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二、殴打行为导致未成年儿童轻伤及以上的,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报警解决解决依法处理
  • 你好,应该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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