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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20 12: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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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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