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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建房屋,双方当时合同约定按我本人要求质量,现在质量达不到我的要求,我拒绝支付工程款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04-15 15: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 工程合同付款的方式
      
    1、按月计量支付: 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 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 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界面付款: 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把每完成一层的施工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 项目规模较小、工期短的。
  •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
    2、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
    4、房屋使用性质;
    5、房屋的结构、质量、装饰标准、附属物、配套设施等状况;
    6、房屋的价格和支付方法;房屋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
    7、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
    8、维修基金的处理;
    9、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水、电、暖、煤气等费用及过户;
    10、卖方配偶同意出售的声明;
    11、违约责任;
    12、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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