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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但是因为某种原因前夫总去我妈妈家骚扰我父母,晚上七八点还骂街,对我父母有不小的影响,也有和前夫通话记录骂街的录音。想知道我可以起诉他诽谤或者骚扰吗?也有报警记录但是因为某种原因前夫总去我妈妈家骚扰我父母,对我父母有不小的影响,想知道我可以起诉他诽谤或者骚扰吗?

离婚 2019-05-17 16: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威胁诽谤 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是否立案,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的。
    如果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而且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的。
    如果公安机关接报后经过调查,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不会立案侦查的。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首先,必须有故意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的、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
    由于捏造事实,容易使人误信,因而对他人名誉的损害程度比侮辱更为严重。如果行为人散布的是有损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 根据刑法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等
  • 你好,起诉离婚是每个婚姻当事人的权利,离婚起诉一方不同意的话,仍然可以起诉离婚。因离婚案件涉及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感情纠葛等敏感性问题,原则上法院须先进行调解再判决,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都要出庭,属于法律上被告必须出庭的情形。
    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根据法律规定,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如果有事实证明对方有诽谤罪的行为且符合上述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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