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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欠债股东要担责任吗?

公司债务 2024-03-22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而言,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理论原则的,应该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这里的有限责任指的是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但是您的情况是股东抽逃出资的话,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是公司无力履行的话,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
  • 公司有欠款时,首先用公司的所有财产来清偿债务,除非股东没有完成出资或有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要在出资范围内清偿债务,否则公司债务就跟股东没有关系。不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跟自己的财产独立分开时,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一、公司欠债股东需要承担吗
    1、公司欠债股东一般需要承担责任。但是,承担的责任是有限度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是多久
    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约定期限。公司与债权人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就可以对还款期限进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有约定的要先按照约定偿付;
    2、法定期限。
    当合同没有约定清偿期限的,就以法定为准,这里的法定主要是根据合理还债时间判断。也就是说,还债时间不应该超过债务人不可能承担的期限,要留给债务人合理的筹集资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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