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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并不乐观。定期存款已提前提取。出纳员未提示未到期。利息损失1.5万元。银行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3-22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标准支付,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你好你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在你存单上应该标明存款的时间、期限,如果没有标明的,银行就有义务告知你存款没有到期,那样才存在过错赔偿问题,否则视为你明知没有到期而提前支取,就没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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