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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是跨省婚姻,他微信电话拉黑我,偶尔发短信能联系到,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他也两年没有回来过了,这种情况我可以在我户籍地起诉离婚分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22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
  • 你好,是可以报警处理
  • 在我国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财产纠纷诉讼要带齐起诉书及副本、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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