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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打了学生,没有造成大伤害,手擦破了点皮,家长要精神损失费,请问得赔付多少钱?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23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 一般伤害赔偿:①医疗费,即受害人受伤后为恢复健康接受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费等。②护理费,即受害人在医院遵医嘱由专人对受害人进行护理所发生的费用。③误工费,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参加劳动而损失的收入,如职工工资、奖金,农民个体工商户等的劳动收入。没有工资收入的个体工商户、农工的误工收入应以他们未受伤害的平均收入或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难。误工的工日应以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为准。
  • 精神损失费一般综合这些因素之后进行赔偿: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的手段;
    3、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
    5、当地的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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