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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故意损坏我几十件东西,可以报警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3-23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损坏他人物品处理如下:1、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3、构成犯罪的,处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3、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4、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损坏自己财物,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则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因此,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其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方式进行承担责任,如果对方不予理会,还可以请求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仍没有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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