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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0号出的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左腿大腿骨折住院,我方先行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做手术时对方也出了医疗费,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对方不签字,交警扣着我车不放,说对方不签字不能放车,到目前为止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车还被扣着,对方要我把他自己出的医疗费全给他,才签字和出院,医生说只要回家休养就行,没必要再住在医院里,我车全险,第三方责任险50万对方左腿大腿骨折住院,我方先行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第三方责任险50万

交通事故 2019-04-23 14: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不用垫付,伤的轻的话,伤者可以自己垫付,出院后可以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对方伤的重的话,出于人道主义,车主可以适当的垫付医疗费用,如果车辆有保险的话,将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封顶
    12.2万元(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承担1万元;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费用承担11万元、财产损失承担2000元),不足部分由车主承担,如果车辆是全险的话均由保险公司承担,车主不用出什么钱。
  • 你好!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交警没有证据,认定你母亲有责任的原因应该是“离开事故现场,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
    3、对于主次责任的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主次责任因该是2::8或者1:9的比例。
    4、没有认定书,法院应该会不予立案受理,这种案件的时效是一年。
    5、医疗费的数额根据医院的收费凭据和病历确定。
    6、如果有责任划分,法院就是根据这个判决,赔偿包括误工费和其他必要费用;没有赔偿能力不会拘留,不负刑事责任。
  • 车祸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陈述: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
      
    3.出院后休息时间;
      (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
      (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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