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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们把两个共用的墙砸了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3-23 1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邻居总时砸两家交界的墙,就打电话给物业。共用墙是两家共有的,哪一方都不能随意拆除或者改建,一旦敲坏了,那修复起来会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有权要求对方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都属于禁止行为。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建议诉讼处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双方可能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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