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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有人威胁你给他保护费,不给的话就要动手打人,这应该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24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 你好,你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 对方威胁恐吓殴打他人是可以起诉的,可以民事起诉要求赔偿,也可以报警要求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对方殴打之后,如果自己有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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