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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详细解释

抵押担保 2024-03-24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否到还款期限
  • 甲对乙享有到期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丙向乙主张该债权时,乙可以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向丙抗辩
  •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债务人的债权到期,若不及时行使权利,将可能引起权利消灭或者发生权利变动的不利后果,或者可能不当减少债务人的财产而损害一般债权人的利益。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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