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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怎样行使优先购买权,法律有什么规定

房屋租赁 2024-03-24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的。 2、只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也有优先购买权,只是该权利受到限制,并且可以继续在合同期限内使用房屋。 3、若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放弃优先购买权有约定,这种放弃不成立,因为这是法律强行规定的
  • 1、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的。
    2、只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不具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可以继续在合同期限内使用房屋。
    3、若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放弃优先购买权有约定,我认为这种放弃不成立,因为优先购买权是在房东买房的时候才出现。
    4、优先购买权针对租赁物,若租赁其中的一部分,则不能对整个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且需要在同等的条件下才具有
  •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如下: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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