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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后分手对方欠的债要求另一半还,另一方有义务吗?

婚姻债务 2024-03-24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在婚姻期间还是离婚之后欠的
  • 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则有义务的
  • 法律分析:在同居时分手的话,那么对方欠下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进行清偿。具体而言,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分居后不能主张另一方返还,如果同居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同居双方约定在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在这种情况下,才属于特殊情况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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