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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邻居建设宅基地产生矛盾纠纷,后经居委会调解达成协议,现在我应该怎么处理呢?

土地纠纷 2024-03-24 1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与邻居发生土地纠纷有以下处理方法: 1、协商解决,达成协商协议; 2、调解解决方案,要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或其他组织进行调解; 3、仲裁解决方案,提交当地仲裁部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后,当事人拒绝履行有效的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双方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提取诉讼。法院一般坚持可以调整、判断、判断、判断结合、案件结束的原则,能调解的案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一般来说,处理邻居之间的纠纷的,可以自行协商,不能自行协商好、调解好的,可以就土地争议提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乡镇政府无法处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邻居建房纠纷找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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