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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学生许可,学校强行拍摄学生照片是否侵犯了肖像权?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我们的权利?

肖像权 2024-03-24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学校擅自使用学生照片属于侵权。除公益性、新闻性的目的之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更不能未经他人同意将照片用于营利目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您好,一般来说只有用于营利目的才侵犯您肖像权,不过可能侵犯您隐私权
  • 你好,如果是用于营利,则属于侵犯肖像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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