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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在自己名下,但别人在开,谁有责任发生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24 2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在自己名下别人开车出了重大事负责故标准如下: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开别人车出了事故怎么办1、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直接责任人,车主在相应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2、如果是借车者驾驶资格具备,车主并不过错,完全应由借驾人承担。只是在其无能力履行责任义务时车主可能会承补充责任后再向责任人追讨权益;3、如果是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车主本身存在了违法与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所起作用和过错承担来认定是否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作出相关规定(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所起作用和过错承担来认定是否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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