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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义务在夫妻离婚前支付妻子的生活费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24 21: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丈夫有义务给妻子生活费,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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