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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斗一方没有在公安机关的安排下自行找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证书(轻伤)符不符合法律规定?伤情鉴定的时间及出具报告的时间有没有要求?打斗一方没有在公安机关的安排下自行找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证书(轻伤)伤情鉴定的时间及出具报告的时间有没有要求?

刑事辩护 2019-04-22 11: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人体损伤鉴定标准》对轻伤的界定,轻伤是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是否构成轻伤建议到相关的司法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可以参照《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来参照是否构成轻伤。  法律依据:  根据《人体损伤鉴定标准》  
    5.10 手  
    5.
    10.1重伤一级  a)双手离断、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  
    5.
    10.2重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36%。  b)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e)一手食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
    10.3轻伤一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
    10.4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
    10.5轻微伤  a)手擦伤面积
    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
    6.0cm2以上。  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   伤情鉴定应该由公安机关内部的法医部门进行鉴定,如果案件需有要的,也可以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条
      对人身伤情进行鉴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二名以上鉴定人负责实施。
      伤情鉴定比较疑难,对鉴定意见可能发生争议或者鉴定委托主体有明确要求的,伤情鉴定应当由三名以上主检法医师或者四级以上法医官负责实施。
      需要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送达被聘请人。
  • 公安机关的伤情鉴定,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一般来讲,需要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案情复杂,或者鉴定材料短缺的,可以延长鉴定时间。
    不设定具体鉴定时间,是从科学的角度出发,防止发生急于追示鉴定结果,造成错案发生。
    法律链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4.
    2.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
    2.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
    2.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 1、刑事案件的确是不收费的,刑事附带的民事赔偿案也是不另行收费的,但若是单诉的民事赔偿案则是要收费的;
    2、轻伤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但不是被害人要求的,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确定的;公安和检察机关认为不提起公诉的,则由受害人或受害人近亲属提出自诉;
    3、公诉当然好,由国家的司法机关替受害人打刑事官司,受害人只要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搜集证据就可以了。但公诉案是由检察院提起诉讼,是否起诉和是否撤诉受害人无权干涉,因此,如果想为了多得些赔偿而撤诉“私了”是不可能的,并且“私了公案”是犯法的;
    4、故意伤害案无论是公诉或是自诉,派出所都是必经的部门,派出所的案卷是故意伤害案的主要证据。因此,想抛开派出所,是不可能的;
    5、如果是自诉案,在自诉人向法院起诉后,派出所将其案卷移交给法院;如果说是公诉案,嫌疑人被刑拘后,派出所将其案卷移送到刑侦机构;
    6、不立案通知书就是通知你此案不属于公诉,受害人有权向检察院申诉,但这一般是不会成功的,因为是否立案批捕实际上检察院定的,其程序是:公安报案给检察院,检察院认为应当批捕则立公诉案,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则退还公安补充,补充后仍然不足则不予立案,下达不立案通知书。所以,此时受害人的选择一是协商解决(私了),二是向法院提起自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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