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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中交强险互赔的意思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25 10: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交强险互赔是什么意思
    1、交强险互赔如下:
    (1)机动车在发生两车相撞时,双方均有责且双方都有损失,而损失都在二千元之内,无其它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才能到各自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2)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交强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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