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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4年了,孩子抚养权和户口在男方,却是一直跟着女方生活,抚养费和教育费也是男方出,生活费不够用的女方一直在贴补,现在男方要求变跟抚养权和户口给女方,男方不想给教育费并且要求降低抚养费,男方现在月工资1万左右

子女抚养 2024-03-25 11: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是可以更改的。但需满足法定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等方式变更抚养权。且一般在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下,才可以提出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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