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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怎么行使,有什么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 2024-03-25 1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也就是您被欠款的事实合法有效。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等。 3.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发生了法律效力。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您可以以第四点主张撤销权
  • 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 赠与合同撤销权有如下种类:
    1、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
    2、法定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是指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一方合法利益、不履行赠与义务等情形下,法律赋予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3、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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