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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一年以后再次申请

工伤索赔 2024-03-25 1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解决
  • 询问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法律分析: 提出再次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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