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辞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无故辞退 2024-03-25 2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都按照劳动法执行
  • 请告知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来为你分析
  • 出现以下的条件,可以进行公益性岗位辞退:违反规章制度的;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般来说只要符合劳动法中用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可以进行辞退,因为我国是没有对公益性岗位的辞退条件作出特别规定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