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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爸上个星期五晚上九点多钟被派出所的人带走,星期六上午去看,他们说双休日不上班不让看,今天星期待去又说送去看守所了也不让看,问他犯了什么事被告知兹事罪,问要关多久说调查清楚再说。请问什么是兹事罪怎样才构成兹事罪,会判多久?有的人已被XX所二十天了,也不让去探望。今天星期待去又说送去看守所了也不让看,请问什么是兹事罪怎样才构成兹事罪,会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4-13 0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涉嫌毒品犯罪被刑事拘留后,要根据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定罪量刑。具体羁押期限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侦查期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期限及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等。
      
    (1)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阶段:《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侦查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法院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本条应当理解为,对犯罪嫌疑人宣布执行刑拘后,至送达看守所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包括在路途上的时间。
    这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待的时间过长,从而发生刑讯逼供问题。
  • 关押在看守所里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人员。一类是未判决的犯罪嫌疑犯,这些是除了律师外,家属不能会见的。另一类是已判决留在看守所服刑的短期犯,对于这些犯人的管理依据监狱法相关规定执行,只能由服刑人员的近亲属可以会见。
    至于朋友有事需要会见的,可以在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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