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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交通事故住院营养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26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中造成人住院的营养费怎样计算1、交通事故中造成人住院的营养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具体的数额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二、车祸出院后有护理费吗车祸出院后如果确实需要护理的,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的。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发生交通事故时索赔营养费,要看你是否受伤住院需要补充营养。
  •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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