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行政复议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复议 2024-03-26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发生争议的时候,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复查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 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 行政复议范围包括: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3、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4、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5、其他情形。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