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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法律效力之探讨

债务追讨 2024-03-26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对于债权债务有异议,可以重新对账。但是,重新对账的结果,并不必然地及于受让人
  • 你好,你可以在受让该债权时与转让方和债务人达成协议,要求先注销前面的抵押登记,注销后再办到受让人的名下,如果前面的不注销,没有登记再你的名下,那么前债权人永远都是抵押权人,而你作为现在的债权人永远都没有办法行使抵押权,最终导致你的债权没有保障
  • 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为,债务人需要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如果是全部转让,债权人则脱离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等,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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