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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非要以女方的名义贷款了15万,放款出来后男方全部转走,女方没有见一分钱,也没花一分钱,现在要离婚了,需要我承担吗?

婚姻债务 2024-03-26 1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双方之间签订协议
  • 您好,离婚时房产是如何分割的呢?为何男方还会继续还贷款呢
  • 离婚了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一方有证据证明对于此笔贷款其并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家庭日常开支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进行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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