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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的时候我未成年,当然当时男方家征地,说按人头算钱,把我的户口迁移过去了,还生了一个孩子,也得到了拆迁款,但是后面没有在一起了,男方叫我签了离婚协议书,拆迁款没有给我,这个拆迁款我能追加要回来吗。现在户口已经迁回我家了。还能起诉要回来吗?

拆迁补偿 2024-03-26 12: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夫妻离婚后户口未迁出的不能分割拆迁利益,但若当时的拆迁补偿是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户口未迁出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照相应份额分配拆迁补偿安置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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