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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和父亲离婚后的财产,母亲去世了,祖父母和我属于第一继承人,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进行了遗产继承公证,户主从母亲变成了我,和祖父母三个人拥有,可以回到原来的户主吗?如果我回到原主身边,如果我不同意分割房地产的计划,我能一直维持原主人吗?我母亲和父亲离婚后的房地产,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进行了遗产继承公证,能把原户主还给我吗?

遗产继承 2024-03-26 1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处理好遗产分割,然后把遗产分割协议(必须有所有第一代继承人签字同意)进行公证,然后就可以到房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这样房子自然就转移到了后代的名下。老人去世以后,其名下的房产应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归全体继承人共有。然后根据继续分割协议进行分配,根据协议分得房子的继承人就可以直接因继承而成为该房子产权人。但如果其想直接以自己名义享有该房产,应当去房产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把房产证换成自己的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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